国家发改委22日发文,就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作出通知,通知称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项目内容主要为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等节能改造项目,且采用的技术、工艺、产品先进适用。通知称,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备案名单内的节能服务公司在2010年6月1日(含)以后签订并实施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财政奖励资金。2010年10月20日以后签订的能源管理合同,须参照《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中的标准合同格式签订。工信部22日发布了首批面向工业和通信业领域开展业务的节能服务公司推荐名单,上市公司中动力源、九洲电气、达实智能、智光电气等榜上有名。

 

来源:财华社深圳新闻中心

发改委规定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020年5月22日 18:26